从中加两国的国籍政策来看,加拿大生子国籍实际上同时具备中国和加拿大两个,那很多妈妈可能就要问了,中国不是不允许本国公民拥有多重国籍吗?是不是加拿大生子国籍存在一定冲突?又该怎么理解加宝“双重国籍”身份呢?
一、什么是国籍冲突?
国籍的冲突分为积极的冲突和消极的冲突。一个人具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国籍称作国籍的积极冲突。
对于国籍的积极冲突,各国解决方式各不相同,通行的做法是当其中有一个为内国国籍时,以内国国籍为准;当均为外国国籍时,主要是以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另外还有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国国籍为准以及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二、加拿大生子国籍存在冲突吗?
1、首先需要了解加拿大出生宝宝的实际情况
通常情况下,宝宝的父母是中国公民,宝宝出生在加拿大,对于加拿大生子国籍是这样认定的:
加拿大承认宝宝是加拿大公民,因为加拿大的国籍法明确规定了所有在加拿大领土范围内出生的孩子都将自动拥有加拿大国籍,是加拿大的合法公民。
中国承认宝宝是中国公民,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不具有中国国籍。”
2、怎么理解加拿大宝宝的“双重国籍”身份
众所周知,加宝出生之后要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根据中国驻国外领事馆官方网页的表述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前往中国时应申办中国旅行证件。”重点来了,具有中国国籍,前往中国时还要旅行证,为啥呢?官方解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是护照的替代证件,发给不便或不必持用护照的中国公民。”
这里所谓的“不便或不必”,就是指还未最终决定选择国籍的人了。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办理护照需要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这两样加宝都没有,所以,加宝被认定为是“不便持用护照的中国公民”。在这种状态下,中国认为他们最终有选择中国籍的倾向,所以发中国护照的替代证——中国旅行证。
也就是说,在加宝18岁以前,中国默认宝宝拥有中国国籍,加拿大默认宝宝拥有加拿大国籍,而宝宝最终的国籍归属就要等到他成年后自行选择。
所以,实际上也不必太过纠结加拿大生子国籍冲突问题,只要清楚中国是承认在加拿大出生的孩子的中国国籍的,加拿大也承认加宝的加拿大国籍,而且长期在国内生活、上户口也不影响加拿大宝宝的加籍身份就够了。环球宝贝要提醒妈妈们的就是,一定记得在有效期内及时更换宝宝的中国旅行证和加拿大护照。